022009-04 如何申请转让注册商标/注册申请? 一、简要说明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二、办理途径申请转让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三、转让的书件格式转让的......
022009-04 如何申请续展注册商标? 一、简要说明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二、办理途径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三、续展的书件格式续展的文件格式只有一种,即《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四、办理申请的三个步骤(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 申请人的身份......
022009-04 企业商业秘密管理 一、 商业秘密的范围及分类 (一) 商业秘密的范围 依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商业秘密指一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经济价值和实用价值,且权利人已采取了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其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企业开发的新产品,在既没有申请专利,又未投放市场之前,是企业的商业秘密;有些产品即便公开面市,但是产品的组成方式也可能是商业秘密。 2、配方。工业配方、化学配方、药品配方等是商业秘密常见的形式,包括化妆品配方,其中各种含量的比例也属于商业秘密。 3、工艺程序。产品由于......
022009-0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已于2001年6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8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为了正确审理专利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作如下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下列专利纠纷案件:1、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2、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3、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4......
022009-04 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一、关于专利权属纠纷案件的受理问题专利权属纠纷案件,是指在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之后,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就谁应当是真正的专利权人所发生的确权纠纷案件,这类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经济特区的中级人民法院和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的开放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二审法院。人民法院对专利权属纠纷案件经过审理,判决变更专利权属的,应当将判决书副本抄送中国专利局;当事人凭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书,向......
022009-04 专利局杭州代办处调整服务时间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杭州代办处发布公告称,将于2009年4月1日起调整工作时间,以更好地为广大申请人和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调整后的对外服务时间为: 上午服务时间:08:30——11:30;中午服务时间:12:30——14:00;下午服务时间:14:00——16:00。
022009-04 我所即日起开始提供商标注册网上申请代理服务 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在我所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现在条件已经完全成熟,即日起可为国内外的客户提供在中国大陆内的网上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商标注册网上申请与传统的纸件申请具有下述特点:1、提交网上申请的当天即为申请日,而传统纸件以商标局收到邮寄申请文件的日期为申请日,两者按邮寄时间的不同可能为3~10天。传统纸件申请对于急于确定商标申请日的客户很不利。网上申请有利于防止自己的商标被别人抢注;2、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的基础申请费为800元/件,超过10个商品/服务增加80元/件,较传统纸件申请下降了20......
022009-04 作品著作权登记指南 1 什么是作品? 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作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可复制性,即指可以通过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反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及思想。 (3)合法性,作品应当以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公民从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
012009-04 实用新型权利要求清楚与否及创造性的判断 2006年12月1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9083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该决定涉及申请日为2001年8月29日、授权公告日为2002年7月3日,名称为“板岩文化石墙构件”的01258913.6号实用新型专利。 该专利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板岩文化石墙构件,包括一种天然板岩平板,其特征在于:在保持一平面为原形麻面外,其它的面为平面,使其保持底面平整,上方制成凸形榫,下方制成凹形槽,类似德国船用甲板......
012009-04 实用新型专利新颖性与创造性的判断 2005年6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7295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涉及名称为“智能串联式电池充电器”的02207970.X号实用新型专利,其申请日为2002年3月25日。该专利授权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智能串联式电池充电器,其特征是:包括一充电区段,该充电区段至少包括第一和第二并联分路,所述第一并联分路包括一电子可控旁路开关,所述第二并联分路包括一充电电池的充电端子和一串联的单向电子装置,该旁路开关在接通时有一低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