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2019-11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意见要求,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强化民事司法保护,有效执行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刑事司法保护,推进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的修订完善;强化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制度建设。严格规范证据标准,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案件上诉机制,统一审判标准。强化案件执行措施,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推动建立省级行政区内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审理机制,充分发挥法院案件指定管辖机制作用,有效打破地方保护。推动简易案......
232019-11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局长令第19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令 第一十九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现予以公布。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王景川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
232019-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责令被申请人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 提出申请的利害关系人,包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专利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被许可人中,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申请的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请。 第二条 诉前责令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应当向有专利侵权案件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第三条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
232019-11 《审查指南修改公报(第3号)》(局令第51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五十一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对审查指南进行修改。现将审查指南修改公报予以公布,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田力普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审查指南修改公报 第3号 一、关于第一部分第一章的修改 将第一部分第一章第4.1.3.1节修改为: “4.1.3.1申请人是本国人 …… 在专利局的审查程序中,审查员对请求书中填写的申请人一般情况下不作资格审查。申请人是个人的......
232019-11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局令第67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六十七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已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5日起施行。 局 长 田力普 2013年9月16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专利审查指南》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部分第二章第11节修改为: 11.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审查 初步审查中,审查员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不具备新颖性进行审查。审查员可以根据其获得的有关现有......
232019-11 专利代理条例(201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06号 《专利代理条例》已经2018年9月6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公布,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8年11月6日 专利代理条例 (1991年3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号发布 2018年9月6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专利代理行为,保障委托人、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合法权益,维护专利代理活动的正常秩序,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
232019-11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审批办法(暂行)》(局令第23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二十三号 为了适应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需要,特制定《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审批办法(暂行)》,现予以公布。本办法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 王景川 二○○二年六月一日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审批办法(暂行) 一、设立条件 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机构名称和章程(合伙协议书); (二)具有规定数目的专利代理人; (三)具有必要的资金,申请设立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
232019-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依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权利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变更其主张的权利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权利人主张以从属权利要求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人民法院应当以该从属权利要求记载的附加技术特征及其引用的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权利要求的记载,结合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阅读说明书及附图后对权利要求的理解,确定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权利要求的内容。 第三条 人民法院......
232019-11 《关于修改〈审查指南〉的决定》(局令第52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五十二号 《关于修改〈审查指南〉的决定》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田力普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修改《审查指南》的决定 关于第四部分第一章第5节的修改 将第四部分第一章第5节修改为: “5.回避制度与从业禁止 复审或者无效宣告案件合议组成员有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合议组成员应当自行回避而没有回避的,当事人有权请求其回避。 专利复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任职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