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法院不支持当事人把商标诉讼当作重审手段
一家葡萄酒公司说服伦敦高等法院审查英国商标注册处对事实的裁定,但以失败告终,因为该公司的诉求不是基于听证官在裁决中所犯的错误。知识产权法专家伊恩.康纳(Iain Connor)表示,该裁决强调了受保护的原产地名称(PDO)的价值,在很多情况下,PDO提供的保护比商标广泛。PDO是一种地理标志保护措施,用以限制与欧洲特定区域同名的某些商品的销售或生产,例如苏格兰威士忌(Scotch whisky)和香槟(champagne)。欧盟法保护PDO免遭任何滥用、模仿或再现。康纳表示:“PDO的保护范围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