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家赢得“HOMELINK”商标“保卫战”
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四川高院)就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下称链家公司)与四川省新三江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下称新三江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四川高院经审理认为,新三江公司在店招、室内装饰、网站、微信公众号中突出使用“HOME.SANJ”标识构成商标性使用,侵犯了链家公司第9364153号“HOMELINK”及第14516960号“HOMELINK.”注册商标专用权,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新三江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链家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