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010-11 现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国家级的还是省市级的? 答:08年4月份,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一个《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这个通知说明,已经取消了以前的省市国家等级的高新技术企业划分,统一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了。 判断一个企业是老高新技术企业,还是新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从证书上判断,老的高新技术企业,上面只有科技部门的一个章,如浙江省科技厅,但是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面是有四个章的,科技部门,财政部门,国税、地税,共同评审盖章认定的。
052010-11 总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子公司还需要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吗? 问:我集团公司去年已经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总部在浙江省杭州市,但是有三个分公司分布在浙江,独立核算,不知道他们是否也可以同时享受到税收减免的优惠呢? 答:首先,我们来看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第三条规定: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其实这个政策......
042010-11 什么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财政总局、税务总局在2008年4月联合颁布《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中取消了之前各省各地评选的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同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列出了具体详细的条款要求,具体发布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凡是满足申报高新企业条件的企业,可以向各省科技厅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同时将获得税务局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
042010-11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知识产权,哪些才是符合条件的?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作指引》的规定,企业的知识产权是:(1)指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 (2)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近三年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获得的,或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期应在五年以上的独占许可......
042010-11 公司大专以上学历员工比例的不足,怎么处理? 答:对于人员的比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作指引》上要求: (1)各类人员均统计全年累计工作183天以上的。 (2)科技人员在指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和其他技术活动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直接科技人员及科技辅助人员。 (3)研发人员主要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 研发人员主要统计企业的全时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来鉴别。对于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人力资源统计需企业出具说明。
012010-11 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 一、认定条件 凡要求认定高新企业的,应是在本市登记注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并实行自愿 申请原则,按要求如实提供材料。 高新企业应是以开发、生产高新技术产品为主的知识密集、技术密集型经济实体,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其研究 与发展投入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良好的企业形象。 &n......
212010-10 嘉兴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办理依据:《浙江省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教字[2003]38号文)、《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专利工作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意见》(嘉政发[2005]21号文) 二、资助范围:1、已被国外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限资助在两个国家的申请); 2、上年度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 3、上年度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 4、上年度被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专利; 5、上年度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 6、各县(市、区)的资助范围请参阅市县政策中的有关规定。 三、办理资助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82010-10 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鼓励发明创造,激励自主创新,加强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杭州市专利管理条例》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杭政〔200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资金来源与用途 (一)资金来源。 1.市财政预算拨款; 2.国家、省专利专项资助资金; 3.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赠; 4.其他资金。 (二)资金用途。 专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国内外专利的申......
152010-09 关于公示浙江省2010年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有关规定,经地方认定工作办公室初审和专家评审等程序,现提出浙江省2010年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见附件)并予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对有异议企业的具体问题应有清楚的表述,并需提供事实证据。对收到的......
022010-0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杭州代办处办事指南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杭州代办处原名“国家知识产权局杭州专利代办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浙江省知识产权局设立的专利业务派出机构,主要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授权或委托的专利业务及相关服务性工作,工作职能属于执行专利法的公务行为,其主要业务包括:专利申请文件的受理、费用减缓请求的审批、专利费用的收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及相关业务咨询服务等。 联系方式: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