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驳回陆风再审专利申请 - 杭州君度专利代理事务所

最高人民法院驳回陆风再审专利申请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年1月12日

  近日,裁判文书网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显示,最高法于2019年12月16日驳回陆风X7生产方江铃控股有限公司针对外观专利的再审申请。

  2016年6月,捷豹路虎在中国控告江铃控股旗下的陆风X7车型的外观设计抄袭路虎揽胜极光。值得一提的是,陆风与捷豹路虎此前均在外观方面注册了知识产权。陆风X7研发代号是E32,于2013年11月申请外观专利,授权公告日为2014年4月23日,专利号:2013305282265;路虎揽胜极光的专利号为:2011304364593,申请日期为2011年11月24日,授权公告日为2012年8月29日。

  2019年3月,经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判决裁定,江铃控股生产的陆风X7直接抄袭了路虎揽胜极光的5项车型设计,要求江铃汽车必须立即停止陆风X7的所有销售、制造和营销,并向捷豹路虎支付赔偿金。

  对此结果,江铃控股表示不服,并上诉至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要求对外观专利进行再审。不过,这一申请目前遭到了最高法的驳回。

  有关造型专利的诉讼,路虎与陆风并非首例,但此前外资品牌胜诉的案例则较为少见。

  早在2003年,本田起诉石家庄双环汽车的来宝S-RV车型侵害了CR-V外观设计专利权,随后双方陷入漫长的诉讼期,其间双环反诉本田通过不正当竞争打压自主品牌。整个诉讼历时12年,最终,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裁定双环不存在侵权行为,驳回本田诉求;本田则于同年12月被判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双环1600万元。

  有趣的是,仅仅两个月后,双环就被工信部撤销了汽车生产资质,旗下所有车型也早已停产。

  不过目前在陆风汽车的官网上,陆风X7劲越车型依然在列。即便如此,陆风汽车仍摆脱不了销量惨淡的现实,2019年11月,陆风共计销售汽车不足300辆,全年累计量仅1万辆出头。而在捷豹路虎起诉陆风的2016年,仅陆风X7一款车型便有月均7000辆的销售成绩。

  产品力的不足加之外观抄袭的争议,让陆风在市场节节败退,也迫使其母公司江铃控股另寻出路。2019年7月,造车新势力爱驰汽车为陆风母公司江铃控股增资17.47亿元,并持有江铃控股50%的股份。而江铃控股原先的两大股东——长安汽车和江铃汽车集团持有的股权比例均由50%稀释到25%。至此,江铃控股重组为一家由央企、地方国企和民营企业共同持股的企业。根据规划,混改后的新江铃控股,将形成爱驰与陆风双品牌。

  尽管爱驰通过江铃控股获得了汽车生产资质,但陆风品牌并没有停止对外刷存在感。在2019年广州车展上,陆风汽车发布了全新紧凑型SUV荣曜,售价区间为7.99万-9.99万元。(潘昱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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