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现行的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管辖体制 - 杭州君度专利代理事务所

浙江省现行的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管辖体制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日

        杭州、宁波、温州、金华、台州和绍兴等6个中级法院具有审理专利纠纷一审案件的管辖权;杭州市中级法院还具有审理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一审案件的管辖权。其他商标、版权、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一审民事案件,各中级人民法院均可作为一审法院。

 

        而杭州市滨江区、西湖区人民法院,温州市瑞安市、乐清市人民法院,绍兴市绍兴县人民法院,台州市玉环县人民法院,金华市义乌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宁波市慈溪市、鄞州区、余姚市、北仑区人民法院等13个基层人民法院则具有审理发生在辖区内诉讼请求或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下的商标、版权、不正当竞争等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管辖权。而省高级法院已在今年6月专门成立了专司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知识产权审判庭(也称民事审判第三庭)。另外,日前,最高法院批复同意义乌法院为审理辖区内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的试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