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报告称,人工智能服务提供商需制定保护知识产权的条款 - 杭州君度专利代理事务所

日本报告称,人工智能服务提供商需制定保护知识产权的条款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年5月13日

根据日本政府人工智能时代知识产权专家小组的中期报告草案摘要,人工智能服务提供商将被要求制定保护知识产权的使用条款。该专家小组在研究报告中提出的一些建议预计将会成为生成式人工智能开发者和消费者的指南。

为了应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日本政府成立了该专家小组。日本政府在2024年4月的小组会议上根据中期报告就此事进行了讨论。关于新法规的正式决定最早可能会在5月作出。

根据这份中期报告草案,参与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各方需要在每个阶段进行合作,以保护知识产权,这些知识产权将受到法律、技术和合同的保护,而这些法律、技术和合同将在“每个阶段保持互补关系”。

更准确地说,该报告敦促人工智能开发人员使用降低侵权可能性的技术,并公平地收集数据。该研究还建议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的创作者在将作品提交给人工智能学习平台时要求提供用户ID和密码,以限制访问权限并防止非预期接收者访问内容。根据该报告,经常使用人工智能的用户应该查阅服务条款,看看人工智能平台是否允许获取知识产权。

该报告还提供了一份潜在的技术解决方案清单。其中包括让人们知道图片是否由人工智能创建的数字水印、阻止访问自动收集大量数据的程序的技术以及通过对照片应用特定过滤工具来阻止人工智能学习的工具。

此外,报告还指出,即使在知识产权不受法律保护的情况下,创作者也可以在合同中要求人工智能开发者给予补偿。日本《版权法》第30条之四允许人工智能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研究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对此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报告还承认了现行法律的缺陷,因为在艺术作品和文学或创意体裁的生成过程中开发的技能难以被准确定义,而版权法的保护范围并未涵盖这些技能。(编译自www.asiaiplaw.com)

翻译:王丹 校对: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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