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打击侵权假冒 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 杭州君度专利代理事务所

天津打击侵权假冒 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8日

围绕天津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和创造运用强市目标,天津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近日严厉打击了一批消费领域侵权假冒违法案件。

白酒

日前,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班某某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泸州老窖、五粮液、剑南春等品牌白酒25瓶,且不能说明商品的合法来源及提供者。经商标权利人辨认,上述涉案商品均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班某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白酒、罚款7.5万元的行政处罚。

手表

前不久,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摸排线索对张某住所进行检查,现场查获多款涉嫌侵权手表及网络平台销售记录,随后立即联合公安机关从张某的销售渠道及消费者处追回部分涉嫌侵权手表。其中113块手表经相关商标权利人辨认为侵权商品,涉及“欧米茄”“浪琴”“宝玑”“理查德米尔”“万国”“卡地亚”“沛纳海”“罗杰杜彼”“爱彼”“百达翡丽”“劳力士”等品牌。经查,当事人自2021年8月开始销售侵权手表,至案发时违法经营额累计1.37亿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因其涉嫌构成犯罪,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自行车

日前,武清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天津市武清区海璐自行车厂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带有“GIANT”商标标识的自行车30辆,带有“GIANT”标识的自行车架48副。经查,当事人未经“GIANT”商标权利人许可与某临时客户签订了组织自行车协议,且已与客户无法取得联系。经商标权利人辨认,上述涉案商品均为侵犯其注册商标权商品。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服装

日前,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王某某经营的服装店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正在销售的带有耐克品牌“NIKE”标志的服装、运动鞋共计99件。经查,当事人从个人手里购进了上述涉案商品且未索要票据,也无法说清上述涉案商品的合法来源及供货者信息。经商标权利人辨认,上述涉案商品均为侵犯其注册商标权商品。当事人的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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