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的专利保护需要立体布局 - 杭州君度专利代理事务所

高新技术企业的专利保护需要立体布局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日

      高新技术变化速度快、周期短使得企业很难在某一领域内起控制作用,然而不少高新技术企业却有陷他人于专利阵局之中、让自己走出专利布局丛林的企图。如,微软公司、思科、IBM。它们之所以能做到这点,一是它们拥有某领域的基础专利; 二是它们布置专利立体保护阵局。

      限于目前的发明创新能力,国内高新技术很难达到在某一领域“跑马圈地”的目的。它们当中的大多数能做的是先通过专利许可取得基础专利技术,然后在基础专利上进行二次开发,再申请第二次开发专利,并以此为筹码,同基础专利持有企业达成交叉许可,必要时采取强制许可办法,从而摆脱跨国公司的专利布阵。

      再进一步,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如华为、海尔等,还可把专利建立行业标准,达到控制行业市场的目的。如,海尔积极参与国际、国家标准编制修订工作,主持或参与了86 项标准的编制修订,拥有企业标准达5 730项,拥有了两项国际标准提案。

      再者,企业还有必要给原创性发明专利或第二次开发专利申请必要的辅助专利,以加强核心专利的保护网,或者把低于核心技术的技术公开发明,让其丧失新颖性,以免他人申请专利。另外,国内高新技术企业可与同一领域中控制先进技术的企业联手,实现技术联盟。以上仅是根据国内高新技术的一般情况提出的一些专利保护措施,如何组合成立体阵局,还要根据它们的具体情况而定,但出发点都是保证自身利益的最优化。

      专利保护具有时效性,到期的专利不再受到法律保护,亦即该专利技术进入了公共领域。若到期专利技术仍很有价值,企业又如何保护它而使自己受益呢? 一般来说,企业通过开发或收购一个很有市场的技术,之后把它申请为专利,然后设计一个好的商标,往后发展为驰名商标,这样即使专利到期了,驰名商标仍可保护该企业的利益。由此看来,高新技术企业专利保护的立体布阵不仅考虑专利本身,有时还需同版权、商标权保护结合起来。这样既可以应对侵权指控,同时又可以保护企业的长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