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019-11 《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标准》(局令第34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三十四号 为完善中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体系,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了《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标准》(ZC 0008-2004),现予以发布,自2004年 7月1日起施行。 局长 王景川 二○○四年一月七日 本文来源于互联网:《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标准》(局令第34号)
232019-11 《审查指南修改公报(第1号)》(局令第46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四十六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审查指南进行修改。现将审查指南修改公报予以公布,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局长 田力普 二○○八年二月二日 审查指南修改公报 第1号 一、关于第五部分第七章的修改 将第五部分第七章第2.3节修改为: “2.3 期限的计算 期限的第一日(起算日)不计算在期限内。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
232019-11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局令第62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六十二号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田力普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 第一条 为了切实保护专利权,规范专利实施许可行为,促进专利权的运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工作。 第三条 专利实施许可的许可人应当是合法的专利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 ......
232019-11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 (2019年4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公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专利代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是全国统一的专利代理师执业准入资格考试。 第三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考试组织工作,制定考试政策和考务管理制度,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考务工作,负责考试命题、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颁发、组织巡考、考试安全保密、全国范围内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232019-11 《专利代理人代码标准》(局长令第14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令 第十四号 根据中国专利行业标准在制定中要为社会公众服务、为国家宏观决策服务、为行业管理部门管理服务的指导思想,为了推进中国在专利申请代理方面的标准化,特制定《专利代理人代码标准》及其相关规定,现予公布,自二○○二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局 长 王景川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zc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 ZC 0002—2001 专利代理人代码标准 2001-11-01......
232019-11 《关于电子专利申请的规定》(局令第35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三十五号 为了规范与通过互联网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的专利申请有关的程序和要求,制定《关于电子专利申请的规定》,现予以发布。本规定自2004年3月12日起施行。 局长 王景川 二○○四年二月十二日 关于电子专利申请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与通过互联网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的专利申请(以下简称电子专利申请)有关的程序和要求,依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条和第十六条第二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提出电子专利申请的,应当事先与国家知识......
232019-11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局令第47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四十七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专利代理条例》,特制定《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现予发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三十六号公布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同日废止。 局 长 田力普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专利代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232019-11 《专利标识标注办法》(局令第63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六十三号 《专利标识标注办法》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田力普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专利标识标注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专利标识的标注方式,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标注专利标识的,应当按照本办法予以标注。 第三条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对标注专利标识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
232019-11 国防专利条例(1990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有关国防的发明专利权,做到既确保国防秘密又便利发明的推广应用,促进国防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防专利是指涉及国防利益以及对国防建设有潜在作用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委)设立国防专利局。国防专利申请,统一由国防科工委国防专利局(以下简称国防专利局)受理和审查;经国防专利局审查认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由中国专利局授予国......
232019-11 废止的部门规章(局长令第16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令 第十六号 经决定下列部门规章予以废止,现予公布。 1.中国专利局第十四号公告(1986年5月6日) 2.中国专利局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意见(1987年12月18日) 3.中国专利局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补充规定(1989年4月19日) 4.专利收费标准(1985年1月19日) 5.关于申请费的补充规定(1986年2月5日) 6.申请专利费用减缓办法(1992年8月18日) 7.申请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的补充规定(1992年10月10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行政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