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2023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申报推荐工作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国知办发保字〔2021〕4号,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示范区建设申报单位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推荐单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按照国务院督查激励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各地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基础,每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