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021-01 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助力广东高知名度商标维权保护 “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叫停后,如何让大量知名企业的重点商标得到有效保护?记者从1月14日举行的“进一步落实和提高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在司法、行政执法的保护力度”调研座谈会上了解到,当前广东正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标准化,开展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工作,且已取得明显成效。其中,广东商标协会商标维权援助服务中心已于2020年8月成立运营,并将于今年4月正式揭牌。 “以团体标准的方式开展广东省重点商标工作,符合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广东商标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单立凡表示,著名商标工作于2018年5月被......
162021-01 广东茂名化州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化州市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揭牌 1月12日,广东茂名化州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化州市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揭牌仪式在化州市电子商务产业园举行。化州市委常委、副市长莫雄武出席活动并讲话。 仪式上,莫雄武等领导对化州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化州市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揭牌表示祝贺,希望化州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发挥好“资源池、百事通、摇钱树、连接器”作用,继续巩固传统电商的根基,不断打造以直播电商为推手的新式电商配套,为化州实体经济服务。 在热烈喜庆的气氛中,莫雄武及出席活动的领导嘉宾共同为化州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化州市商标......
162021-01 拜耳成功捍卫“康王”商标合法权利 近日,两份民事调解书为持续三年之久的“康王”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画上句号。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主持下,三位被告共同与商标权利人拜耳旗下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滇虹)达成调解协议,承诺立即停止商标侵权及相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滇虹经济损失100万元,并在今日头条及其微信公众号上刊登致歉声明。 “康王”作为去屑药用洗剂中的知名品牌,拥有近25年的历史,并于2014年随着拜耳成功收购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拜耳旗下的品牌。作为拜耳根植中国市场的旗舰品牌,“康王”一直得到了公司的高......
162021-01 壳牌诉北壳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一审胜诉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其受理的第(2018)京73民初1286号由原告壳牌品牌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壳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壳牌”或“壳牌公司”)诉被告北壳润滑油(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壳”)、河北剑驰润滑油有限公司、清河县安耐驰润滑材料有限公司、王其凯以及宋春华,侵害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民事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北壳侵犯了壳牌注册商标专用权,北壳使用与壳牌公司相似的字号进行注册登记的行为,误导消费者其与壳牌公司存在特定关联,构成对壳牌公司的不正当竞争。 法院责令北壳:(......
162021-01 加拿大知识产权局与欧专局正式启动专利审查高速路计划 2021年1月6日,加拿大知识产权局(CIPO)和欧洲专利局(EPO)宣布两局之间的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计划正式永久生效。在完成于2015年1月启动的试点计划之后,上述两局已同意延长该协议。根据PPH计划,在CIPO或EPO递交专利申请的人们能够使其申请在另一个知识产权机构中得到加速处理。此举有助于提高专利授予流程的效率和质量,使两局能够从彼此的工作中受益。自PPH计划启动以来,CIPO(截至2020年3月31日)已接收到了1400多个加速专利审查的请求,EPO(截至2020年9月30日)也......
152021-01 欧盟《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的实施进展 欧盟《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的实施截止日期只剩5个月了。根据预期,2021年6月7日,欧盟成员国将实施欧盟版权规则2019年的更新版。然而所剩时间不足半年,能成功在截止日期前实施新条款的成员国或许只有少数几个。尽管过去的一个月包含圣诞假期,但指令的实施也取得了重大进展。荷兰成为第一个完成了实施进程的成员国。丹麦则第一个放弃,正式宣布无法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实施进程。欧盟委员会关于第17条的实施指南没有更多更新。原本预计会在2020年下半年公布,但至今仍没有发布的迹象。委员会也没有公布于2020年9......
152021-01 印度:未获利也可构成商标侵权 在Tirumala奶制品私人有限公司诉Swaraj印度行业有限公司一案中,马德拉斯高等法院下达的临时禁令证实了以下观点:尽管被告未对带有系争商标的产品或服务进行销售,原告依然可以提起商标侵权诉讼。法院禁止被告使用任何与原告的注册商标“Thirumala”和“Thirumala Milk”相似的商标。蒂鲁马拉(Tirumala)是印度知名的朝圣之地。被告使用的商标“Tirumalaa Daairy”与原告的商标相似。尽管商标的拼写不同,但不易辨别。从1998年以来,原告一直将商标“Thirumal......
152021-01 美国会成立版权索赔委员会以处理小规模侵权申诉 美国总统特朗普于2020年12月27日签署的《综合拨款法案》中纳入了《版权小额索赔执行替代法案》(CASE法案)——该法案将在美国版权局内成立新的版权索赔委员会。本文将介绍这项新法律的摘要以及版权索赔委员会的运作机制。建立版权索赔委员会的目的:在创建委员会的过程中,国会采纳了版权局提出的一项长期待决的建议,即为版权所有者提供一种简化的、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来行使其权利,而无需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通常来说,联邦法院对版权侵权索赔拥有专属管辖权)。版权索赔委员会的构成:委员会将由3名“版权索赔官员”组......
152021-01 美国海关备案系统——知识产权执法的有力工具 2019年,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缴获商品超过2.75万次,估算价值为15亿美元,包括药品、个人护理产品、汽车用品、航空航天产品、消费电子产品和体育用品、服装、鞋类手表和配件等。美国共有328个入境口岸(包括陆海空),市场地域范围较广,并没有一种有效的机制可以作为监控侵权和假冒产品的全面的解决方案。不过,在美国注册或登记的商标和版权所有人可以使用一种有效的执法工具来阻止越来越多的侵权和假冒商品进入美国——在CBP对其权利进行备案。CBP在最近将备案资格临时延长了6个月,以适用于待决的版权......
152021-01 巴西发布新《计算机实施发明专利申请审查指南》 在首次发布《计算机实施发明专利申请审查指南》的4年之后,巴西专利商标局(BPTO)发布了该指南的最新修订版,新指南已于2021年1月1日生效。该指南保持了BPTO先前的理解,即承认可通过第9279/96号《工业产权法》(LPI)对存在于计算机程序的方法和(或)系统寻求专利保护,以及根据第9609/98号法就对计算机程序代码寻求版权保护。第9279/96号法律第10条规定了不属于发明的创作类别。指南中特别提到的一组不具备可专利性的创作,包括:数学方法;商业、会计、金融、教育、宣传、彩票以及监督或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