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意的所有权属于谁? - 杭州君度专利代理事务所

发明创意的所有权属于谁?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09年1月4日

在更进一步研究保护发明创意的方式以前,应该先搞清楚它的所有权问题。社会大众所公知的不受保护的发明创意有时被称为处于公共领域,也就是说,没有人真正拥有它。但是,你作出的新的未公开的发明创意所有权又属于谁呢?大多数情况下,你可能认为它属于你。绝大多数情况下是这样的,但也不尽然。

    如果你是在工作当中萌发了发明创意,那么很有可能这个发明创意并不属于你。如果你被雇佣撰写一本书或画一幅画,那么版权属于你的雇主。相似地,如果你被雇佣来设计一款新式机器,那么在该机器上获取专利的权利属于雇主。

许多公司会要求其所有雇员,无论其是否从事设计/研发工作,都要签订将其在工作当中作出的发明自动转让给公司的协议。一些公司仅要求某些雇员签订上述转让协议。如果你与你的雇主签有上述协议的话,那么你在工作当中甚至在离职一段时间内作出的发明创意所有权都将归公司所有。如我国专利法规定,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一年之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类似地,即使你没有受雇佣来写书或画画,但如果你写书或画画与工作有关系(比如是在上班时间完成的),你最好与你的律师仔细讨论一下该作品的所有权问题。

至于使用你的发明创意的权利,每个发明创意的发明人都有可以当然使用的权利,除非该权利被通过合同排除或者被该发明创意的更早发明人建立的权利所限制。从这个层面来说,如果别人先于你萌发了与你同样的发明创意,并且在其上建立了专利权,该专利权仍然有效,该第一发明人将拥有优先权。在这种情况下,未经第一发明人的许可你无权使用该发明创意。

部分内容译自Americ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AssociationHow to Protect and Benefit from Your Ideas》,英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