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行商标注册制度的弊端 - 杭州君度专利代理事务所

论现行商标注册制度的弊端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2日

       笔者作为商标代理人,在商标注册方面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经常打交道,可以说对商标局的注册流程非常熟悉,从而也对当前商标注册制度存在的问题有着清醒的认识,现酌举一二:

1、没有成文的商标受理标准

        虽然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在2005年12月联合出台了新的《商标审查标准》,但该审查指南仅仅涉及对于商标的实质审查标准,而是否受理完全是由商标局的内部标准决定的。这种信息不透明直接导致新的商标代理人很容易出现递交一二个月后被商标局出具不受理通知书的窘境。而商标不受理时申请日期不予保留,只能重新递交,导致商标注册申请人对代理机构的能力产生怀疑。经笔者总结,代理机构容易出现的不予受理的情况有:

a、申请书没有正反面打印在一页上,而是打印成了二页。事实上我都现在都懂不清楚为什么要正反面打印;

b、注册彩色商标的,要附五份彩色图样和一份黑白图样,一个都不能少。即使你少了一个黑白图样,商标局也不会将彩色图样复印一个黑白件;

c、代理机构欠费。商标局不提供代理机构帐户余额的查询,所以帐户内有没有钱只能自己掌握,一定要保证递交申请时帐户内有足款;

d、申请书未盖章,代理机构忘记在申请书上盖章也会直接导致不受理。

        实际上,商标局喜欢按自己的意愿出台相关规定,而不问规范合法与否,如2007年出台的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就是他们的杰作。

2、没有免费的驳回答辩程序,准备期限太短

        由于商标存在实质缺陷而导致全部驳回或部分驳回的,商标局将直接发“驳回通知书”。如果申请人想申诉的话,必须在提出商标复审的同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缴纳1500元商标评审费。而在专利审查程序中,如果审查员欲驳回某一申请时,往往会先向申请人发审查意见通知书,给予申请人至少一次免费答辩的机会。

        再者,商标注册申请人如果对商标驳回不服的,必须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十五日对于申请人准备材料来说是非常紧迫的,可能无法准备充足的证据材料。而在专利审查程序中,申请人答辩的期限一般为二个月,一审答辩期限为四个月,请求复审的期限为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从而保证了申请人有充足的时间准备答辩和复审材料。

3、收费标准不合理

        注册一个商标外加十年的保护期需要1000元(官费),但续展10年居然要2000元,另外转让商标及变更等也存在相对收费畸高的情形。

        上述给出了笔者认为现行商标注册制度中的几种弊端,不一而足,希望商标局能够多向专利局学习,加快建立更加合理透明的审查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申请人不必苦等三四年那结果未知的商标注册证书。